客户委托开发的产品与本公司委托供应商开发的产品金额不对等,请问客户资产应如何分割?
更新时间:2015-01-23 21:39:17
问题描述:
客户委托我司开发产品(金额合同已有约定),但客户合同约定的费用不够我司找委托供应商开发的金额,我司为接下产品垫资了部分并和供应商签订了开发合同,金额有另行约定,现因和客户产品价格问题不能持续下去,现客户提出按照委托我司开发产品的金额进行全额付款后拿走开发产品及产品涉及的资产,请问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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