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裁三审抗诉省检察院退回,二审市法院有权改判吗?
更新时间:2015-01-25 10:47:41
问题描述:
1、我的亲属在巨野县农行工作,2005年因一次信贷检查被巨野县农行错误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依法维权,经过一裁两审终审判决:1、恢复职工身份,安排工作;2、补发工资;3、补交五金。后县农行申请再审,省高级法院驳回再审申请。县农行又申请县检察院抗诉,抗诉理由判决书第二条错误,不应该补发工资。县检察院申请市检察院抗诉,市检察院又申请省高级法院抗诉,省检察院退回市检察院,市检察院向市法院写了检察建议,市法院进行听证后,目前,市法院要求调解,不同意调解,就改判。
请问:
对一裁三审判决,巨野县农行申请再审,省高级法院驳回,又申请省检察院抗诉退回的案件,二审市法院有权改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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