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意见不合,责任还是共同承担吗
更新时间:2015-01-09 15:38:41
问题描述:
我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占股33%,目前在海外工作,因此日常的作业都是另外两位合伙人来经营。由于预估不充分,目前公司刚刚起步就面临资金链断裂问题。
在国内的两位合伙人主张动用装修尾款(拖欠装修尾款)来补房租,我不同意,认为如果无法走下去就申请破产。但是被要求投票决定时他们两人都主张拖欠装修尾款这条路。
请问有方法主张我的观点嘛?如果走他们的路线出现问题时难道我就被绑架了共同担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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