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办手续单位要将辞职前个人养老保险帐户中的单位缴纳的部分扣除,合理吗?
更新时间:2005-11-10 04:04:01
问题描述:
辞职后办手续时,原单位要将辞职前个人养老保险帐户中的单位缴纳的部分扣除,理由是国家规定单位缴纳7%,而实际上2003年起单位交纳为15%,单位要将多交纳的9%扣除,这合理吗?另外,原单位要收回个人100%产权的房改房或个人补齐当时的福利部分差价,否则不办理手续,(房产证在单位保管)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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