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纠纷,加急中····
更新时间:2015-01-05 16:25:44
问题描述:
甲方是本人,乙方是上海智能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乙方于2012年和甲方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已在此单位工作3年),并派遣到苏州相城区大润发从事营业员工作,合同内容包括工作地点:苏州,由乙方给甲方缴纳社保等。现因乙方问题,将大润发的柜台撤柜,并安排甲方去另一个公司(昆山晟通商贸有限公司)上班,乙方说两个公司是一家,重新和甲方签订合同,甲方拒绝。而且工作5年甲方社保都是本人自己交的,乙方也是知道的。请问不同意去另一个公司上班,有什么赔偿或补偿,能申请什么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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