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纠纷案例
更新时间:2019-04-22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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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申诉人:张先生被诉人:某知名公司承办律师:郭行飞律师杨欣律师争议焦点:公司《职位聘用书》上薪酬承诺是否属于书面工作失误案情简介:2007年,申诉人原就职的公司被某知名跨国公司(即被诉人)收购,被诉人向申诉人寄发《职位聘用书》要约,申诉人接受要约,并与
申诉人:张先生
被诉人:某知名公司
承办律师:郭行飞律师杨欣律师
争议焦点:公司《职位聘用书》上薪酬承诺是否属于“书面工作失误”
案情简介:2007年,申诉人原就职的公司被某知名跨国公司(即被诉人)收购,被诉人向申诉人寄发《职位聘用书》要约,申诉人接受要约,并与被诉人签署了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被诉人认为《职位聘用书》中月薪1万多元属于工作失误,要求按照申诉人在原单位的薪金报酬每月6千多元支付工资。为此申诉人委托我所郭行飞律师、杨欣律师向浦东新区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双方主要观点:
申诉人: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被诉人《职位聘用书》中关于薪金报酬的要约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被诉人对该薪酬承诺属于“书面工作失误”的解释是根本站不住脚的。申诉人要求被诉人按照《职位聘用书》上薪酬承诺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被诉人:《职位聘用书》中关于岗位、月薪和年薪、相关福利与申诉人原就职公司的薪资待遇及福利有巨大差距,属于失误,非被诉人真实意愿的表达,且显示公平,被诉人有权对此做出调整。
仲裁结果:申请人申请劳动仲裁后,被诉人主要要求和解,后经双方多次谈判,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1.双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2.被诉人支付N+2.5经济补偿金3.被诉人对工资差额进行补偿;4.申诉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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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最高法院发布的典型劳动争议案例。
第一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第二条,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引发的争议,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等等
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案例分析
经济补偿金按当事人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当事人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当事人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典型案例
劳动合同签订的期限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就可以,可以约定三年可以约定五年,但是如果没有约定劳动合同期限的话,那么就是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且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如果不高于一年的期限的话,试用期不能够长于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