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9年12月19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间签过四次合同,最后一次是13年12月19日到14年
更新时间:2015-01-03 10:31:38
问题描述:
我是2009年12月19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间签过四次合同,最后一次是13年12月19日到14年18日,29日公司提出不再续签,无书面通知,我工作已经交接,但公司愿意按劳动法给予补偿,现在改口说给我调岗也没定具体岗位,我不愿意,这种情况我可以申请仲裁吗,可以拿到5个月的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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