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子若赠与7岁孩子,有什么风险?
更新时间:2014-12-31 18:43:45
问题描述:
与前夫离婚,男方争夺抚养权,为避免长时间诉讼,女方同意,但离婚后3天男方即将孩子送回老家,剥夺了孩子在北京著名小学就读和与母亲相处的权利。现男方提出,只有女方答应以婚内约定的个人房产(已公证,且法院判为女方所有)作为交换,才答应变更抚养权。女方急切地希望变更抚养权诉讼能胜诉,以便让孩子回到北京和妈妈共同生活,但法院表示强行判决无法执行,而若以房子交换,则母子无处居住。想将房子赠与孩子,作为和男方协商的条件。且不论男方同意与否,现有两个问题:1) 现该房产尚有300余万贷款未还清,离婚时女方表示自行偿还,但若贷款还清后,男方仍想将该房产据为己有,虽已赠与孩子,且抚养权归女方,他是否还有其他办法来达到他控制房产的目的?2)赠与是否需要进行公证,还是通过法院办理?内容可否规定女方和孩子有居住权?能否还规定有出租权?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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