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母亲和继父一起于2003年所买(两人现已办离婚证,但仍住在一些),户口本户主是母亲、侄子(20
更新时间:2015-01-12 11:28:27
问题描述:
房子是母亲和继父一起于2003年所买(两人现已办离婚证,但仍住在一些),户口本户主是母亲、侄子(2004年出生,那时孙子户口可以跟公婆),我及我女儿(2011年我女儿出生时因子女只能跟父母,所以把我的也迁进来,然后上女儿户口)。
买房时因本地历史遗留问题房子政府一直没有办理房产证(此房是原法院处理给内部职工的住房),今年政府解决历史问题要求全部办证,父母就把房产证于04年8月左右办成我和老婆的名字了(09年结婚的,母亲原只想办成我的名字,但因我已经结婚,房管所要求夫妻共人共同拥有),现在我哥想要来争这个房子,他有权来要这个房子么?
注:亲生父母于二十几年前离异时我判给母亲,哥判给父亲,母亲与继父再婚时生下弟弟(现年17岁),母亲与继父再离婚时我仍判母亲,弟给继父。(母亲和继父现仍一直由我和老婆赡养)。
父母二老现均身体健康,眼不花耳不聋。两人均同意的把房子办成我两夫妻的名字(房产证已经办下来了)
办房产证的时候哥哥并不在家,也没有人告诉他这个事情
母亲的养老保险是我和老婆出钱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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