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在夫妻离婚诉讼阶段被迫写下了一份承诺书,我想问下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证据的说法,是否应该要进行查证呢?
更新时间:2015-03-04 15:39:40
问题描述:
男方在夫妻离婚诉讼阶段被迫写下了一份承诺书,内容为:位于某某小区的房产一套是婚后购买,首付款20万由岳父垫付,如果离婚,20万首付款作为男方本人债务由男方个人偿还。承诺书是写了,也签字了,现在想坚持离婚,我想问下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证据的说法,要求承诺书可以作为证据(书证)来使用,但是承诺书中有关垫付20万元首付款的事实是否应该要进行查证呢?比如提供转账记录、汇款记录、取款记录等。如果没有这些记录是不是也会对这个事实进行认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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