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前夫2005年夏天在我家乡呼伦贝尔认识,07年3月到他家乡甘肃兰州登记结婚,同年11份女儿出生,
更新时间:2014-12-23 14:15:35
问题描述:
我与前夫2005年夏天在我家乡呼伦贝尔认识,07年3月到他家乡甘肃兰州登记结婚,同年11份女儿出生,出生后一直是我自己带,几年间家庭矛盾较多,多次家庭暴力,但因自己是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不想让孩子重蹈覆辙,后因儿子的出世到离开加快了这段婚姻的灭亡,2013.12.24协议离婚,因害怕家庭暴力而同意离婚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是夫妻没有共同财产,并有35000元的债务由女方偿还,一女儿由男方抚养。事实上我与前夫婚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我当时身无分文无力上法院起诉,再加上害怕他做出过激的行为,就妥协了,可现在他变着法的阻止我和女儿联系,现我只想要回女儿的抚养权,胜诉的把握有多大?大概需要花费多少钱?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