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过户的房产能收回吗?
更新时间:2014-12-20 16:02:22
问题描述:
事件经过:我家有2套房子,2003年分家的时候,我和我大哥每人一套(都已过户到各自名下),按照
分家协议(经公证处公证)规定,我们兄弟每年给父母2400元生活费,父母生病要到医院照顾,可是
大哥一直没有给生活费,父母有病也不管,现在我父亲想把我大哥的房子收回来。
我父亲的理由是:1.我大哥未尽到赡养义务。2.房屋是我父亲单位分发的(时间大概是1982年),属于
个人财产,不属于家庭共同财产。
我大哥不同意房子收回,他的理由是:自己1989年参加工作,到2003年分家,期间所有工资收入都交
给了家里,所以房子理应有自己一份。不给生活费的理由是父母有退休费。
请问一下:1.如果我父亲到法院起诉,法院能支持收回房子的主张吗?
2.如果我哥已经把房子过户给别人了,那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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