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6年作为派遗工到原单位工作,11年5月底签正式合同14年12月底合同到期,12月中旬15日通知我
更新时间:2014-12-20 23:04:39
问题描述:
我06年作为派遗工到原单位工作,11年5月底签正式合同14年12月底合同到期,12月中旬15日通知我不在续签合同让我回家等邮件办离职,另外就补偿我11年到14年,3年的工资是否合理,期间分2次签合同,第三次是无固定期合同。单位是否违法,我可以要求2倍补偿金吗?
有什么依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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