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上房产信息没写清楚
更新时间:2014-12-19 23:50:53
问题描述:
我和前妻曾有一套婚内房产,房产证上写的是她的名字。三年前我们离婚,离婚协议上写明该房产归她所有,但房屋门牌号没写清楚。现在她要卖这套房,和买主去房管局办过户时,房管局以离婚协议没写清楚为由不予办理,并要求我本人到场才行。请问房管局此要求合理吗?(房产证上没有我的名字)如果合理,而我又不想去(因为在异地),有没有什么变通办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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