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2日,钱*国为10周岁的女儿钱**投保了1份保
更新时间:2014-12-21 21:01:31
问题描述:
2006年5月2日,钱*国为10周岁的女儿钱**投保了1份保险金额10万元的“**英才少儿两全保险”,制定自己为受益人。2012年3月搬家未通知保险公司,因此未收到保险催交单。直至11月14日,才去保险公司办理了保单复效手续。2013年4月,钱*国再次去安哥拉出差半年,公司为其购买了“平安境外工作意外伤害保险”。5月1日,安哥拉发生大规模骚乱,导致钱爱国不幸身亡。公司于5月2日通知钱*国的妻子和女儿,此时女儿正在医院抢救,最终于8日死亡,死因不明。5月12日,王女士通知保险公司钱*国已经死亡的消息,同时向中国**提出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并要求保险公司退还最后一次缴纳的保险费。案情经过调查后,**保险公司拒绝了她的请求,而**人寿发现钱**的投保单中年龄存在错误,保险公司以投保人未如实告知拒绝赔偿。同时,钱*国的父母以王女士非钱**亲生母亲为由,要求保险公司将保险赔偿金给付给他们。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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