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同意签字,合作已经生效不能退款”。8.8万相当两人不吃不用16个月.这事应如何解决
更新时间:2014-12-11 13:56:06
问题描述:
我杭州人,男80岁,企退人员。因患有三高,脑萎缩,脑中风手术后思维差,健忘.时清时糊。因炒股亏损急于反本。11月11由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业务员那*联系我合作抄股,一年服务费3800元,因我明年3月左在要入住福利院,商定交半年1800元,11月25该司王*老师指令买股,因我抄作失误买错,于27又买一只太空板业被套至今,月底王*提出,他们公司要搞活动限额13人,获利丰厚,劝我参加,当时未谈及收费,我讲要入住养老院只有3个月时间可炒不想参加,后由操盘部齐总电话联系,说可每月多配我几只股,一个季度能把我亏损的15万及费用全赚回,就填了一张”北京**财经一号文件(用户专业版)表,但服务费仍收一年8.8万,我表示不能承受,但王*几次三番说是”为我好争取到的名额”,“60万投资可达到一培以上,仅13个名额我跟头讲,你是我朋友,中午我请他吃个饭,你马上办汇款”。在高收入的诱域下我于12月2日就汇了8.6万款,事后脑子清醒了可木已成舟了。因我家人考虑到我病情一直不支持我炒股,在双方通话中听到汇款事就发生争吵,在情绪激动下旧病复发急送医院治疗。4号收到对方寄耒的合同是“*证卷资询产品与服务终端C版产品服务协议书”.甲方是”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与我汇款单位“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不一至,我不同意签字,以此两原因于12月4
号5号8号多次短信向齐总提出退款要求,但对方提出“款项已汇天津那边,合作已经生效不能退款”。我是低收入家庭,两老每月退休工资合计5仟多,8.8万相当两人不吃不用16个月.这事应如何解决,特请教律师,请于邦助为感.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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