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汽车4S店的副总经理,主管
更新时间:2014-12-09 14:43:49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一家汽车4S店的副总经理,主管公司业务一块。我于9月30日离职,到如今我的工资原公司未发放,原因是:今年7月底的时候,公司汽车厂方推出旧车置换新车可享受汽车厂方补贴4000元,当时一位姓罗的先生客户用一台旧车置换,在公司购买了一台新车,当时销售顾问要求客户在一个月内提供,二手车的登记证书和二手车交易发票,客户保证说肯定有的,但是实际客户是9月底才提供的资料,拖延了一个多月时间,这样汽车厂方的4000置换补贴不能申请,在前一个中,我公司已多次打电话给客户催要资料,并说明延期没有办法向汽车长方申请4000远补贴的,但是客户就是迟迟不给,是客户延期导致4000远补贴不能申请,现在客户就不肯,说合同上没有写明一个时间内的要求,所以客户要求公司补贴4000远,由于这件事,我9月30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