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机构这种做法算不算违约?
更新时间:2014-12-08 22:45:09
问题描述:
您好,我于2013年10月在天津**机构报名了高自考“*人力”职场精英班1404-1504的课程,共有1404、1410、1504这3个学期,学费共计4000元,包含教材、每周末的面授课程、永久使用的网课、一年后如出勤率达到85%可获得一年免费重修等内容。
2014年12月,我在**网络个人中心上看到,从12月起,由于北京学校的关系,天津接到通知,以后的课程都由面授改为网络直播授课(YY授课),由于我家里没有电脑,所以和**联系准备退掉1504的课程费用,得到的结果是可以退给我除去手续费后费用共计1067.5元。
2014年12月8日,我到**下瓦房校区办理退款手续,由于*人力专业是集体报考的专业,所以个人在北京考试网站上是没有办法报考的,只能由教育机构代理报名,于是我问到关于以后报考的问题时,得到的答案是“你应该能自己上网站报名,我也不确定。”
我找到负责自考的老师,得到的回答是“*人力确实是只能我们来代报考,但是由于费用已经退给你了,也就代表你和我们学校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所以报考的问题你要自己想办法。”这样一来,就代表这个课程已经作废了,我之后也不能考试了,什么都做不了,之前考过的科目也都作废了。
以上就是事情大致的经过,麻烦律师解答一下我以下的疑点:
1.我认为**退给我的1067.5元的费用,只是作为我不能够参加第三学期的网络课程的费用,并不代表我与学校解除关系,这个想法是否正确?
2.如果**认为退费是解除关系的一种表现,那么之前课程中包含的免费网课以及免费重修,这些我没有享受到的东西是不是也应该折合费用退给我?
3.这件事情中,**存在不存在违约的问题?如有违约我应该怎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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