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追尾,对方脚踝轻微骨折,我该负什么责任
更新时间:2014-12-15 19:04:57
问题描述:
我姐在北京,骑电动车上班途中,有一个25岁的女孩也是骑电动车,她的前轱辘蹭到我姐的车后,摔倒了,我姐把她送到医院并交了检查费,她的脚踝有轻微骨折,但够不上住院条件,现在宾馆住着,每天需要输液来辅助治疗,女孩要求我姐长期支付住宿,吃饭和医疗费用,还要求给她请护工,我姐想让女孩住到家里,可减少些费用,女孩不肯,并说要告我姐,我想了解的是这事故责任是谁?我姐到底该为这起事故承担哪些责任?如果一次性支付给对方现金,需要支付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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