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住房装修纠纷,卫生间
更新时间:2014-12-05 06:29:02
问题描述:
您好,上海一住房装修纠纷,卫生间、厨房的防水工程装修公司未做(合同约定做防水工程),严重漏水。当地物业部门指出:“你房位于五楼,装修必须做防水工程,现在只有把安装好的洁具、橱柜等敲掉,墙、地砖敲掉,才能补做防水工程,解决漏水。” 请教律师:物业部门指出的是否符合《装修法规》,是出自哪个《装修法规》? 敲坏的洁具、橱柜、瓷砖及其它材料费、人工费等,是否可以要求装修公司赔偿?是依据哪个法律、法规?望得到律师的指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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