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弟在12年12月18日晚因邻
更新时间:2014-11-29 10:30:14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弟在12年12月18日晚因邻居搭鸡棚堵住我弟家去河边的取水历史通道发生纠纷,被邻居打伤眼睛,对方反而将生病的86岁有病的老父送进医院看病治疗,在13年12月12日诉至法庭要求赔偿医药费。史顺泉当晚也去看了左右手,当晚医生对其头部照了CT针对左手拍了X片子,头部CT和左手X显示都没有问题。(当时史手拿砖头要打我弟,我弟就抓住他的左手不让其打,他父母听见声音跑过来一人抓住我弟的一个胳膊,我弟考虑到老人们的安全原因站着不动松开了手,谁知那史顺泉乘机将钻头砸向我弟头部,顿时我弟被砸伤了血直冒,史的老父见状顺势坐在地上装病。)第二天史顺泉又找人托关系将本就伸不直的右环指去复诊,说是右手无名指升直不能右手至残,照X片子,配了[戴芬]双氯芬酸钠和羟苯磺酸钙分散片(朗仕)的药,却始终没提供右手的X光片子的检查报告。12年12月27日又去找关系人(沈医生)说是右环指筋断裂上石膏开了一个半月的假病假条,2013年3月7日又去找那(沈医生)在病历上写必须手术。不知是2013年7月22日还是2013年8月1日(因为那页上就是有这2个日期,一个是手写的一个是盖的日期章)凭这病历诉至法庭要求赔偿医药费和误工费。我到医院财务一查12年12月27日至13年12月27日的3次门诊收费根本没有一分钱的医药费用,我打电话给法官让她去医院财务取证,而法官却没去财务取证,却向开假病假条的医生问询病历上写的3次病况是不是他看的病开的病假条,那医生答:是的我要求他石膏固定42天,休一个半月假条是我写的,日期改动已经记不清了,但与病历相结合确需要休息45天,但史顺泉有没有上石膏,我不清楚,从后两次的门诊复查看应该没有打石膏。而上诉方坚称上石膏的,是沈医生上的。律师,请问这么严重的病情一个口口声声称是被我弟打伤上石膏的人要求赔赔偿误工费的养鱼人,这期间会没有一分钱的医药费?而法官就凭寎历与那沈医生的说辞,连最起码的X光报告和鉴定报告都没有,对于我们的抗议假病条不予理睬,就作出这样的不合理判决。而且医生和诉讼人的口供都不一致(一个说上没上石膏我不清楚但根据后2次复查应该没上石膏,而另一个在法庭上振振有词的说,我上石膏的是沈医生上的。)法庭却作出如此判决:本院予与认可。要我弟赔给对方12年12月18日和12月19日的医药费和12月27日开的假病假条上的45天误工费。这么明显的人情关系网做出的判决,我弟上诉有重判的希望不?
我弟一家5口人,上有70岁的父母要赡养、下有一上高中的儿子要供、中间还有一的脑癌的妻子要治。我弟家是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的一农村农民家,农田都被集中承包了,没有收入来源,全家就靠我弟在客运公司挣得那点工资养活一大家子!没钱请律师!请问有没有律师能免费帮忙代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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