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东莞公司工作不到将近半年不到半年过了两个月试用期人邮箱吗?我可以申请哪些合理赔偿!
更新时间:2014-11-29 13:52:28
问题描述:
我在一家东莞公司工作不到半年 过了试用期 试用期两个月 过了试用期平均工资3700到4000 现在公司要求人员到深圳过去待遇也不怎么好,不愿意去的现在两个选择要么选择其他工作岗位,要么说赔偿底薪的一半(东莞底薪1310),请问这个赔偿合理吗,公司的合同书还是复印件,社保要我们签了自愿不购买所以没有交社保,所有的假日都是调休的,一些往来邮件我可以作为证据转发到个人邮箱吗?我可以申请哪些合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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