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是骑电动车和另一辆
更新时间:2014-11-24 21:58:08
问题描述: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之前是骑电动车和另一辆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相撞,他没有事,我住了几天院,我弟弟打了他一下,他有中耳炎,说耳膜穿孔,我还有个小吃店 都几天没有开了,后来交通管理部门处理是这样的。我们双方都大事化小,相互不承担任何责任。我们也签过字按过手印了。但是过了好长时间 公安部门打电话说:我弟弟打人,对方要我们赔医疗费,就几百块钱的事。我想问一下我之前在交通部门签过字了能不能再去找对方索赔医疗费和耽误我几天没有开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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