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是否可以主张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更新时间:2014-11-22 20:19:56
问题描述:
我的第一份劳动合同是2007年9月1日-2011年8月30日,到期之后未马上续合同。我于11年9月30日辞职并得到公司正式行文批准。但老板当晚就反悔了,要我第二天重新回来工作,但依然未签合同,时间超过了一年。在我提醒后,2012年11月份补签合同,并将合同期倒签为11年9月1日-14年8月30日,和第一份劳动合同的时间连上。我的问题是,11年9月30日的辞职,是否形成了两段劳动关系?即11年8月30日-9月30日以及11年9月30日-14年8月30日。我现在是否可以主张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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