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放假”半年疑为公司变相炒人、如何维权
更新时间:2014-11-22 16:51:25
问题描述:
我在一台资的五金加工厂上班12年多。与公司签的是
无固定劳动合同。今天收到公司放假通知书。让我从2014年11月21日到2015年11月20日放假。公司说第一个给全薪。第二个月给底薪的80%。就是1350*0.8=1080元。社保一样的扣险除。住房公积金一样的扣。那一个月能拿到手的工资。只有500元左右。问题:
1.公司这样作是否合法。(公司今天还在招工每个月都在加班)。和我谈的人事主管说现在公司没有我合适的工作岗位(原来的工资扣除公积金、社保所得税后的工资在5000左右。)
如果我要求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能否得到赔偿。
2.我要如何处理。
3.如果同意。公司的一张通知书是否生效。是否要与公司签定
4.如果半年后公司要解聘。那这放假的半年工资也在基数内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