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提起离婚诉讼的话,关于财产分割和孩子的抚养费问题
更新时间:2014-11-22 09:19:29
问题描述:
和老公因为感情不和,已经分居快三年了,孩子在我带到一周岁的时候自己出来开店,那时候开童装店前后差不多用了他一两万块钱,其余的资金都是我自己出的,然后就一直没有经济来往。
第二年他在我这借了三万块钱没有还我,反倒说我店全部是他出的钱。
今年的时候他把我们的婚房卖了,那套房子是订婚时候他家人买的,但是房产登记的他父亲的名字,因为他说写自己名下的话买第二套房不好买。我那时觉得是要好好过日子的也就无所谓了。到卖房子的时候他告诉我是欠债了要还。我说要卖的话和你爸妈商量好。后来吵架,他爸说房子被我卖了,说我花了他家近百万,事实是卖房子前后那两年里我没用过他家一分钱。甚至他父亲威胁说我要离婚的话把我全家杀了。不然就给他们家多少多少钱。
我还心存幻想好聚好散,但是他始终不和我签字。一直拖到现在。所以想咨询一下法律程序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后果。
关于孩子的情况,孩子目前都是他们家在带,我周末的时间回去,孩子的学费我们一人一学期,给孩子的衣服都是我买的,吃的也都有买,就是生活的吃饭睡觉确实是他们在照顾。七月份的时候他说国庆和我签字,可等到国庆的时候,他又反悔了,不正面和我说,说到后来就说我给孩子多少抚养费,我的意思是我们都平摊,他说孩子平时都跟他生活,怎么平摊。可是我目前的经济情况,没办法拿出更多的钱。目前的情况,孩子的抚养权应该是会判给他们家的吧。那么如果我的经济条件稳定下来以后,有没有可能在他再婚的时候要回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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