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起具体的交通事故的问题,请问各位有
更新时间:2014-11-29 14:45:00
问题描述:
关于一起具体的交通事故的问题,请问各位有什么建议,非常感谢!
事情大致经过如下:
8月31日晚,本人缓慢倒车(轿车)进入左后方一个巷子,对方骑电动车带人从我车右侧向前行驶,坐后面人的小腿与我的前保险杠发生刮擦,当时皮都没破,有点肿,搽了药后肿都消了。
对方仍开价七千,后降到二千,我只认一千五,对方不肯;
喊交警,交警判我的全责,双方车被扣;
对方强烈要求住院,交警收我一万二的押金,我已提车;
对方住院一个月,修养一个月(住院当晚就已经照了片子没有问题,出院前医院开具了建议修养四周的诊断);
伤者在幼儿园做事,所在幼儿园出具了每月1800元收入的证明,但实际发的工资为1370元(此为保险公司调查结果,但对方说在幼儿园吃住也算钱);
后期调节处理阶段:
保险公司可以赔付70%医疗费用及部分陪护费交通费等费用,但只认对方一个月的务工损失,即实发的1370元;
对方执意按1800元/月*2=3600元赔付误工费;
我本人不愿再多出这个3600-1370=2230元;并且存在以下疑问:
医院方面:医院是否有义务鉴定伤者是否需要住那么久的院?出院后是否需要修养四周?
对方所在单位:实发1370元为何开具1800元的收入证明?
保险公司方面:是否有规定只能赔付一个月的误工费?
目前保险公司和交警队两边都没结案,如果我要打官司,连同医院、对方所在单位、保险公司一起告,会有律师愿意接这种案子吗?胜算多少?结果大概会怎样?或是有别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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