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要受害人重新鉴定可以不去吗?
更新时间:2014-12-08 10:36:42
问题描述:
今年6月22日,隔壁邻居12点多电视级声音开很大,扰得周围邻居睡不好觉,我就喊了隔壁邻居要他把电视机声音关小点,他不但不关小还耍横,就这样跟他打架了,能后110的干警来了,把我们双方喊到派去所,当天晚上派去所的干警就要我们双方去了医院,结果我有俩根肋骨骨折,第二天派出所的干警打电话说要写笔录,我就跟干警说我要做鉴定,能后派出所给了我一张委托书,就去司法鉴定所鉴定为轻伤,对方鉴定为轻微伤,在鉴定以后有过一次重新鉴定的过程,是在我们市里最权威司法鉴定所,那名法医看了我重新拍的三维重建ct片和我的旧的三维重建ct,病历上面写的是第3根肋骨骨密度增高,陈旧性骨折?第4根肋骨陈旧性骨折。那名法医说我不受理。案件期限到了,之后交到检察院,一个多月以后又返回派出所,派出所通知我要又要重新鉴定,我是否可以拒绝,或者提出不在本市做鉴定,请求帮助!!!跪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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