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犯公司规定被开除,但劳动合同到期
更新时间:2014-11-14 19:25:55
问题描述:
本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于2014.11.12日到期,在2014.10.9日在公司因为工作原因与同事发生争执并撕扯,我先动的手,同事因拿东西打我手被划破。11.03日公司认定我违法公司员工手册殴打同事重大违规而开除我,并在2014.11.4日在公司宣传栏上张贴通知。张贴通知后公司一直至劳动合同到期(11.12日到期)都未发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给我。请问我是否可以主张自己的劳动权益?首先我认为撕扯和殴打还是有很大区别的,至少与我发生冲突的当事人并未因为撕扯而直接受到伤害。另外公司在我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也未能与我沟通劳动合同是否续签,并且在处理通知张贴后直到劳动合同到期也未发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给我并要我签字。以上几点对我争取自己权益是否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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