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劳动仲裁证据材料清单
更新时间:2014-11-13 10:53:14
问题描述:
本人与公司签了合同:合同期限从2013年8月19日至2014年10月18日。试用期:2013年8月19日至2013年11月1日。月工资3000元,每月休6天。
劳动仲裁请求事项:1.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13年8月19日至2014年10月18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2.请求支付2014年9月1日至2014年10月18日工资4500元。3.请求支付2013年8月19日至2014年10月18日期间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4500元。4.请求支付2013年8月19日至2014年10月18日未休年假工资2070元。5.请求支付2014年10月1日至10月7日加班费2345元。后增加申请请求:1.因试用期无明确约定,请求支付2013年8月份和9月份剩余工资。8月份511元,9月份500元。(8月份工作12天,实发1154元,9月份工作25天,实发2500元。)2.请求支付2013年10月日至10月3日加班3天加班费1241元。2014年3月8日加班1天加班费276元。2014年4月5日端午节加班1天加班费414元。3.请求支付双休日加班费2013年9月1日至9月30日,加班2天加班费552元。2013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加班5天加班费1379元。2013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加班6天加班费1655元,2013年12月1日至11月31日加班6天加班费1655元.4.请求支付延时加班加点费:2013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延时加班75小时延时加班1422元。合计23010元。
现在有一些材料:1.劳动合同书(固定期限);2.录音资料(内容有副总经理说要续签也不会给我续签,人事专员说我的合同于2014年10月17日到期);3.银行工资发放记录单(去年8月和9月是发现金的3000元,没有记录;今年7月和8月是发的现金3000元,没有记录);4.去年11月份市场拆迁安置奖励方案,有老板签字(内容有2013年10月23日至2013年11月15日期间没有任何请假或休假行为,任劳任怨,我获得有特别贡献奖和优秀团队贡献奖,获得特别贡献奖可公费3-5天的国内旅游,12月份去海南4天算属于出差吧?)飞机票还留着呢,这个有用么?5.网上打印的各项社会保险记录能证明什么呢?6.考勤表公司不会给我,我自己做了份从2013年8月到2014年10月份的考勤表,这有用么?能作为我的考勤记录么?(公司从2013年11月18日才开始有指纹考勤机的)
还有工作证能证明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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