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抚养权纠纷怎么处理
更新时间:2014-11-13 16:59:15
问题描述:
2011年6月,女儿出生。后由于家庭内部矛盾,无法相处,双方于2012年10月自愿离婚。并约定女儿3岁之时,对女儿成长有利的一方抚养女儿长大。2012年10月-2014年8月间,孩子她妈妈没有能力抚养,便给了他父母代养了。2014年8月,我与前妻约定,从2014年9月起将女儿抚养权变更到我名下。2014年9月女儿来到北京。2014年10月,我给女儿交了半年的幼儿园学费。
可11月1日。女儿的外公外婆以“她们养了孩子有感情”和“变更抚养权没有经过他们同意”为由,绝食威胁,然后孩子的外公来了,以看孩子为名偷偷把女儿抱回老家藏匿。孩子的外公并以此要求将抚养权变更给他女儿。
目前,我已经在北京结婚,有房有固定收入。他们的女儿但是单身,在北京做点小生意,没有房子,并且她本人说也没有能力抚养孩子。
现在担心的是她父母在山东死活不给玩赖怎么办?
请问,如果我要把女儿要过来,需要什么途径。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