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对孩子的抚养能力有限、男方能不能通过法律要回孩子
更新时间:2014-11-07 08:52:35
问题描述:
2011年哥和嫂子因为感情问题离婚、当时经法院判、两岁的侄女判给了嫂子、给了她18岁以前的抚养费,之后他们又各自成家;女方又成家的时候他们男女双方各带一个孩子、现在他们结合又生了两个孩子(两男两女);而男方二婚后至今还没有孩子、又担心女方没能力抚养那么多孩子而不能给我们孩子良好的生活环境,)男方能不能通过法律把我们的孩子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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