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合同违约门面租赁合同签的3年期,现在一年还未满,合同上写明在租赁期内不得影响其正常营业和买卖,但
更新时间:2014-11-07 17:47:23
问题描述:
房租合同违约门面租赁合同签的3年期,现在一年还未满,合同上写明在租赁期内不得影响其正常营业和买卖,但现在房主说房子卖出去了,突然说要收回房子,应该怎样办?
房屋租赁协议: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址:
二、租赁期限及其约定:
1、租赁期限:自2014年02月28日起至2017年02月28日,为期3年;
2、房屋租金:每月租金4000.00元人民币(大写肆仟元整),每年租金48000.00元人民币(大写:肆万捌仟元整),前两年房租不变,第三年按房租10%递增;
3、付款方式:按季度支付,每季度付款计12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贰仟元整),在每月季末1周内支付,叁年的装修及转让费3000.00元(大写:叁仟元整),在第一次给付房租时一次性付清;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费由乙方支付;
5、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2)连续3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
2、在租赁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经营,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3、租赁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1个月提出,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乙方转让门面,双方协商。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促裁机关进
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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