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甲方签订合作协议,以技术股出资三万元
更新时间:2014-11-04 11:07:20
问题描述:
我和甲方签订合作协议,以技术股出资三万元(6.3%股份)与甲方开了一个餐饮店铺。①现我可以以甲方失踪数月为由中止合作吗(期间一直由甲方朋友管理)?需不需要赔付协议上的违约金?②退出合作能不能要回以技术股出资的三万元?③如甲方出现,提出必须教授技术才能中断合作,要求合理吗?④甲乙双方以外的人员对协议有话语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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