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0年6月1日至2013年6月26日期间在深圳市松岗街道与雇主个人(当时未注册
更新时间:2014-11-01 23:10:46
问题描述:
本人于2010年6月1日至2013年6月26日期间在深圳市松岗街道与雇主个人(当时未注册 注:雇主在2013年4月2日进行了注册 注册地址是松岗街道)签了劳动合同。工厂于2013年5月26日搬到沙井并重新与公司( 不是雇主个人)签了2013年6月26日至2014年6月25日的劳动合同。现在(2014年10月25日) 雇主又要以别的名字(不是雇主个人也不是公司)与我签劳动合同。这样行吗?有什么后果呢?要怎么去处理呀?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