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问题是:2006年因结婚需要,
更新时间:2014-10-28 09:03:29
问题描述:
你好,我的问题是:2006年因结婚需要,男方出资在女方父母房子上面加了一层房屋,前后一共花费9万余元,全系男方出钱。因当时未办理房产证相关手续,只是将加层部分落在宅基地使用证上面,而该宅基地使用证系女方母亲所属;2010年因男女双方婚姻破裂,双方未在一起探讨房屋(加层部分)归属问题,至今,女方父母如欲拆旧建新或办房产证相关手续的话,男方如何维权,且该部分房产归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如何界定?新婚姻法才出台,该案是适用新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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