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我现在有一事想咨询。希望
更新时间:2014-10-24 11:30:07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现在有一事想咨询。希望您能回答。
**晚报公告
李**,女,自2014年7月9日离开单位后,至今没来上班,作自动离职处理,如有异议,于2014年10月25日前联系中心人保科。**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4年10月18日
这是近期单位在报纸上发布的关于我,李**的公告。单位领导明明知道我为什么离开单位,目前在做什么,本人离开之前多次和领导沟通过,离开之后至今也一直和单位保持联系,但是领导却佯装不知,发布公告,目的是假以本人无故旷工的形式,给予自动离职处理。本人自2014年7月 10
号离开单位,7月被当即停发工资,10月发布公告。对于外出学习或者旷工人员,领导采取不同政策。有些人几十年在外,却逍遥自在;有些人长期在外做第二职业,却毫发未损。而对于外出学习的职工,领导于2014年7月突然变脸(之前很多年从来无要求职工递交“辞职申请”或者作“自动离职”的管理措施),导致外出学习的同事被迫写辞职书,每每道来,声泪俱下。单位不公正政策,已导致多人被迫辞职。
2014年我多次申请要求出国学习,但是领导不批准,让我写辞职书,我没有写,因为我不是自愿辞职;后来我离开了单位,当月被停发工资,之后发公告,让我自动离职。但是之前单位有很多同事出国在外几十年,也没有辞职。而2014年后情况发生变化,一位同事去北京学习,6个月后被迫写辞职书,另外一个同事申请出国学习,被迫写辞职书。我的问题是,领导想处分我,可以告知我被解聘,但是他们是想以我无故旷工的形式给予我自动离职处理,我认为是把辞职责任强加于我,而且2014年之前,也没有同事因为任何地点学习而被辞职。我想请问,领导的做法,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吗?如果的确有违法行为,我希望能请求您的帮助,完成我的诉求。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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