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们好!女方17周岁,男方18周岁,二人皆是残疾人,在残联相识相恋,有了孩子,男女双方都希望结婚生
更新时间:2014-10-23 14:31:39
问题描述:
您们好!!女方17周岁,男方18周岁,二人皆是残疾人,在残联相识相恋,有了孩子,男女双方都希望结婚生子,但女方家长却在男方家不同意打掉孩子的情况下打掉孩子。还将男方告上法庭。请问男方触犯法律了么?男方要怎么做才可以打赢官司??男方可不可以告女方家打掉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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