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常年在北京工作,但2008年
更新时间:2014-10-22 15:39:00
问题描述:
您好!我弟弟常年在北京工作,但2008年在丹东市买了房子,2010年夏天简单装修一下,一直无人居住。今夏租给一住户,今天去交取暖费时,热力公司人说我们2008年取暖费还没交,仅滞纳金就达4000多元,我想咨询一下,自买房至今,无任何单位任何人在任何时间通知我们相关问题(取暖费及滞纳金),现在还不受理现住户的取暖费,热力公司这样做合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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