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整合,原公司是否属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更新时间:2014-10-21 09:57:41
问题描述:
我们公司说是和另一家公司整合,现在要求我们和新公司重新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但原单位的工作年限可以带到新合同中去,我们这种原本就是无固定期限合同的人还是再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还说不签就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处理,按工作年限,每年赔一个月的钱,最多只能赔19个月。 我想请问一下,这种情况我不签的话是否也可以按原公司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来算,如果可以的话我这种到明年7月就满20年的可以赔付多少钱。另外,我在06年底出过工伤,当时鉴定为10级,保险公司也赔过钱了,现在如果和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我是否还可以得到一笔赔偿,这个赔偿应该由谁支付,是原公司还是社保局?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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