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出车祸,为何不能认定工伤
更新时间:2014-10-14 15:33:17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请问,我是上夜班,吃完晚饭后到镇上买日用品(洗发水。香皂),在回公司的途中也就是超市与公司的合理路线途中出车祸,我是次要责任,这样属于工伤范畴吗?出事时间是18:35分,上班时间是7:45,但是在工作上必需提前一小时做准备。
但劳动局不认可,他们说是13年的事件,不能用14年的标准?请问这合法吗?出事时间是13年12月28日
请问这事件有转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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