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3个月零7天,5
更新时间:2014-10-11 11:17:59
问题描述:
你好,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3个月零7天,5月23号正式上班,8月31辞职,交了辞职书,新的外贸经理也批了。面试的时候,那家公司的外贸经理说试用期三个月待遇为每月2900+提成,三个月后转正待遇为3300+提成,都是口头的。6月初,我们又换了个新外贸经理,原来的外贸经理被调到湖北工厂去了。7月初,我收到了5月份所上一周的工资,工资条上的与面试的时候外贸经理说的不符。于是找现任的外贸经理询问,现任的外贸经理让我找之前的外贸经理,然后,之前的外贸经理说他去找行政部门的人帮我解决这个问题。8月初,我收到了6月份的工资,只有2600,没有发提成。于是,我就找了之前的外贸经理几次,结果,他说人事记录上写的是2600,他让我写转正申请表,说转正后底薪会提到3000,我没写。然后,我告诉现在的外贸经理,如果不帮我解决工资这个问题我就要辞职。现在的外贸经理就跟我协商,后来决定让我9月转正,转正后底薪3300+提成,然后让我填了一张转正申请书。辗转到8月中旬,外贸经理给我的答复是老板没有批。然后,我就提出要辞职,8月份上完就走了,公司说工资要等下次和其他同事一起发。走的前一天,我把我回复国外客户的邮件都删除了,国外客户发过来的邮件都在。现在都10月份了,公司还没有发我8月份的工资,原因就是说我把我回复客户的邮件都删了。我能追回8月份的工资吗?应该怎么做?我上班的地方时那家工厂在深圳设的办事处,工厂在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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