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份我与另外一个人共同担保了一笔10万元民间借款,并有债务人的大棚作抵押。借条既没有保证
更新时间:2014-10-13 16:36:01
问题描述:
2012年4月份我与另外一个人共同担保了一笔10万元民间借款,并有债务人的大棚作抵押。借条既没有保证期也没有还款期,只是担保人张三,李四,现在债权人向债务人追要,债务人没有,债权人向我要钱。请问;两名担保人的责任分先后或相同吗。债务人的大棚抵押还管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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