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认可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更新时间:2005-11-01 05:57:01
问题描述:
我于2004年11月与一网吧签订6个月的餐厅承租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都有意续签合同,我拟写好一份新的承租合同,有效期至2005年12月31日.由于网吧工作人员忙,没有在合同上签字,但口头对合同予以肯定.后期我也继续承包餐厅并按时交纳租金.现在网吧想自己经营要求我在这月底停止营业.请问那份未签字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我能否按未签字的合同要求补偿吗?怎样才能自我保护,把损失降到最低.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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