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夫妻团聚类单程证
更新时间:2014-10-22 22:24:20
问题描述:
本人1990年在香港与(A)结婚,
1996年双方意见不合分居,2005年法院判決与(A)离婚;
在与(A)分居期间,1999年在国內与(B)结婚;
2006年因意见不合与(B)协议离婚;
2007年与(B)和好在香港复婚,今年2014年, (B)以夫妻团聚类在深圳申请赴港单程证,由于2007年在港复婚的结婚证上备注有离婚记录,出入境管理所要求(B)提供99年在国内的〝结婚证〞和〝结婚登记声明书〞等资料以供核实。
请问:我们会因过去的婚姻经历而受到检控吗?对申请单程证有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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