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未获得孩子监护权的一方,如何行使探视权和和对孩子成长和生活状况的知情权
更新时间:2014-10-07 23:29:06
问题描述:
1.离婚后,跟被监护人一同生活的一方,有义务告知另一方,孩子的状况吗?
2.如果获得监护权的一方,将孩子带出国,而不知会另一方,临行前,也不安排孩子与对方的见面,未获得监护权的一方该怎么办?
3.未获得监护权的一方,孩子一反常态不跟自己联系。该怎么办?如何通过法律途径了解孩子的生活真是状况:是否因为压力,而不敢跟自己联系?还是不敢面对家庭破裂的局面,而采取鸵鸟策略?
4. 是否有第三方可以客观介入,在不给孩子增加压力的情况下,正面了解孩子的生活状况?例如,让有监护权的一方,定期提交孩子近况,并配合核实工作?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