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是名清洁工,其所在的清洁公司承包了
更新时间:2014-10-08 13:43:45
问题描述:
我母亲是名清洁工,其所在的清洁公司承包了一个工厂环境卫生工作。工厂负责人安排呢清洁工们去清理杂草时,我母亲被镰刀割伤左小腿的筋。清洁公司并未和我母亲签订劳动合同及没有购买保险。现在清洁公司表示割草一事,厂里没有通知清洁公司,这也不是清洁公司服务范围,而厂方表示当初签合同时已将购买合同的钱一并给了清洁公司,同时合同内包含绿化带的清理。因我母亲办理过新农合,两方公司表示新农合报销完后他们可以承担剩余费用。其他的就不管了。但工伤,新农合是不报的。公司就让我们不报工伤,先将农合的钱报出来才愿承担剩余费用。不然就不管。医疗费用都是有我们自己垫付的!我应该找谁处理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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