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80,爱人77岁,结婚55年了。5
更新时间:2014-10-13 06:29:43
问题描述:
我今年80,爱人77岁,结婚55年了。50年前收养一男孩,当时没有通过民政部和公证处。十年后有了一个亲生的男孩。现在大儿子提出要和我们解除收养关系,原因是他的亲生父母有一笔可观的遗产,他和他的亲生哥哥,姐姐产生纠纷。为了得到他亲生父母的财产,要与我们解除收养关系。为此,大儿子先后去了民政部和公证处,但都未受理。后来,又到法院上诉,现在法院已受理,尚未排定日期。我和爱人把大儿子从两个月抚养到大学毕业,毕业后他从未给我们一分钱,只是逢年过节偶尔来看看。前段时间我和爱人的身体状况都很不好,爱人患了晚期肿瘤,我也因为肺炎每天要去医院挂两次盐水。大儿子此时提出解除收养关系,令人感到失望。我和爱人商量后同意和大儿子解除关系。我想请问:1,如果法院裁定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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