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看好了一间营业
更新时间:2014-10-06 16:04:13
问题描述:
老师您好:
我看好了一间营业房,想做快餐用。在和原租户协商的时候,要求见房东确定转租事宜。但是原租户必须要我缴纳70%的转让金(二万五千元)之后才会约房东。但是见了房东后,房东说,租可以,但是房子他可以随时收回,也不允许我继续转租,转让金他概不负责。这样的话,我肯定就收不回我的转让金了。出于这样的情况,我不想租了,但是原租户却不给我退钱。我应该通过什么办法来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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