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红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延期交房
更新时间:2014-10-13 14:46:43
问题描述:
本人与2012年6月在内乡县大成相府按揭购买一套房子,开发商是南阳市红阳房地产开发公司,合同上写的是2012年10月15号交房,一直截至到现在房子依旧没有通过当地房管部门验收,但是可以提前领钥匙装修居住,没有正规的交房手续。合同上是按照已付房款的日万分之五赔偿违约金,我是否可以去法院起诉开发商延期交房,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赔偿违约金,另外到2014年10月15号以后是不是就过了诉讼有效期,就不能再起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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